为建立公正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的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公开政务信息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工布江达网:http://www.gbjd.gov.cn ;
2、新闻媒体;
3、政务信息公开栏、宣传告示等。
工布江达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894-5412125
三、公开范围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
1、县、乡政府规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实施和完成情况;
3、经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
4、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报告;
5、重大社会、经济、文教、体育等活动;
6、投资环境、招商项目等情况。
(二)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1、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监督情况;
3、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与公共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和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建设、申请和分配情况;
5、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
(四)机构设置和办事规程
1、各乡镇、县直部门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各乡镇、县直部门的机构职能、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督途径等情况;
如经网站同意转载的文章请注明出自工布江达网
3、各乡镇、县直部门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等。
工布江达网系工布江达县政府网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六)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
l.属于国家秘密的; 如经网站同意转载的文章请注明出自工布江达网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请勿恶意采集工布江达网内容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工布江达网)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四、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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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信息公开机构申请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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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办理申请
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收到申请,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1、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或提供其他联系方式;
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信息公开机构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人员或组织机构的意见,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三)提供信息
1、信息公开机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应当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信息公开机构依据申请提供信息时,应如实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组织、实施和监督
(一)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等部门组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或职能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 未经工布江达网许可不得转载
(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应指定本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人员,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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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各乡镇、各部门应将本单位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务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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