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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消费 吃出问题这样投诉

来源:西藏新闻网 作者:董昌俊 时间:2008-09-26 Tag: 点击:
国庆节即将来临,七天长假怎么过?在哪儿聚会?吃什么?近日,一些市民已经开始与亲朋好友商量着;不过,近来的婴幼儿奶粉事件,也令大家对食品安全犯嘀咕。节日里,市民要是怀疑食品有卫生质量问题,到哪儿去检验呢?如果遇到食品安全事件,又该向哪儿反映呢? 如经网站同意转载的文章请注明出自工布江达网

昨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走进由自治区纠风办与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就相关方面的问题详细给予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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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食品有问题可投诉 未经工布江达网许可不得转载

针对市民关心的食品卫生质量安全问题,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和监察处处长王艳说,如果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投诉,属于初级产品生产环节的可以向农牧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91-6337479;属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问题可以向质监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91-12365,或许617666-6312;属于食品流通环节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91-12315或6330730;属于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91-6811875。 本文出自http://www.gbjd.gov.cn

“如果您怀疑自己购买的食品有卫生质量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到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王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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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目前,我区取得食品卫生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有5家,它们是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自治区农科院检验中心、自治区疾病控制中心、自治区质量技术检验所、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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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食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本文出自http://www.gbjd.gov.cn

市民在遇到食品安全事件时,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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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处长说,如遇到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或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卫生、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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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自治区政府已于2006年5月下发了《西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全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运行机制、保障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反应快速,组织有效,医疗、人员、技术、物资、新闻保障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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